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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中小学书法(写字)美术教学成果展评 征稿
来源: | 作者:组委会 | 发布时间: 2018-05-15 | 153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推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落实,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8周年,展示各地中小学书法(写字)美术教育的丰硕成果,特举办本次活动。


为推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落实,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8周年,展示各地中小学书法(写字)美术教育的丰硕成果,特举办本次活动。

一、艺术指导:中国硬笔书法馆 炎黄书画家协会

主办:中国规范汉字书写网 《规范汉字书写报》编辑部 中国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研究会
支持单位:内蒙古硬笔书法家协会 辽宁汇丰民族文化传媒 中国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联盟

二、征稿对象:全国各地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美术书法培训机构的在校青少年儿童及教师。

三、展评作品要求:

1、书法(写字)类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篆刻,字体不限,作品尺寸不限。
2、美术类作品:中国画、儿童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素描、速写、版画、漫画、卡通画、装饰画、剪纸、手工制作等,作品尺寸不限。所有参赛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
3、大赛分为幼儿组、小学组和中学组、教师组四个组别进行评选。设: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等级奖可自愿订制水晶或镀金奖杯),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园丁奖。作品选送时可由辅导教师提供初评建议,本届大赛出版作品集(自愿订购),获奖教师具备加入中国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研究会资格。
4、每件作品交参评费、奖牌证书制作费、通联费共计30元人民币,海外作品(含港、澳、台)作品每件10美元。
5、本次大赛不接受个人投稿,只接收公办学校或校外书法培训机构组织的集体参赛稿件。学生参赛作品均不用装裱、来稿均不退还(接受电子版作品)。组织参赛者请认真填写参赛登记表(登录中国规范汉字书写网→服务指栏下载,表格可仿制)。另设字帖出版奖:请寄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样书三部和该书的介绍短文。

四、先进表彰要求:
1、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等专业(职业)学校、青少年宫及其他书画教育培训机构及所在学校的教师和书法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评。
2、集体奖:设全国书法(写字)美术教育示范学校、先进单位,获奖单位具备加入中国规范汉字书写教育联盟资格。
3、个人奖:设全国书法(写字)美术教育名师、优秀辅导教师、先进个人。

参评方式并如实填写“第二届评先申报表(个人、集体)”,填写完发送至961361621@qq.com,同时联系组委会包老师交参评费,由组委会通知参评者结果,邮寄获奖证书和牌匾。(厉行节约,倡导简朴,本次活动不举行现场颁奖典礼。)

五、截稿日期:

第一批截稿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第二批截稿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第三批截稿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第四批截稿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

六、通联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渠路盛邦茗雅园小区南门对面《规范汉字书写报》编辑部 包老师收
  电话:18242888299
QQ:961361621 E-mail:961361621@qq.com

      第二届全国中小学书法(写字)美术教学成果展评组委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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